5月5日,浙江省政府下發《關于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的若干意見》,含“降低經營成本、給予專項補貼、強化金融幫扶、優化營商環境”四個方面25條舉措,這是全國首個針對個體工商戶的紓困政策。
降低經營成本,明確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5萬元(含本數)以下免稅,鼓勵引導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疫情期間為受困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因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額電氣水費用的個體工商戶“欠費不停供”等;
給予專項補貼,含補貼防疫、消殺支出,定向發放消費券、服務券等惠民補貼以提高個體工商戶經營性收入等;
強化金融幫扶,推動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擴面增量,明確對初次創業的個體工商戶最高可申請5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推廣“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類信貸產品;
優化營商環境,包括推行歇業制度,即對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活動,但仍有較強經營意愿和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允許按規定進行歇業,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實行“首次不罰”,引導和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個體工商戶助困幫扶等。